如今的保温市场上,假冒难燃B1级聚氨酯产品满天飞。如何判别是否合格的聚氨酯保温材料已是企业、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和各级执法部门的燃眉之急。
现在执法部门有盲区,只认氧指数,不问保温材料其它数据是否达新国标。工程开工前检查氧指数,竣工后也只抽检氧指数,这种“挂一漏万”式的检查,极易让不合格保温材料能够合法地混入市场,一旦严重火灾隐患暴露出来,将出现问责无据、追责无力的尴尬局面。氧指数只是新国标检测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附加条件,新国标难燃B1级的氧指数值必须是OI≥30%,但更重要的是9个检验项目,故不能以单一的氧指数等同新国标。
据某北京私家侦探公司调查不少企业已摸准执法部门只抽检氧指数的盲区,只要一项氧指数能通过检测关,就能隐匿保温材料的易燃或可燃问题。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使原有的保温材料高效节能优势荡然无存,致使外墙保温材料蜕变为类似没有多大保温功能的砖块。
判别和检验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根据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新国标检验内容和项目要求,提出判别检测的方法如下:
(1)有否合格的国家检测报告。如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示的检测报告,共有9个主要检验项目,有结论报告,有试样产品检测说明。没有上述检验项目内容的不正规检测报告应拒绝接收;
(2)查阅“国家检测报告的检验结果总表”,B1级材料燃烧性能测试指标重点是表内“燃烧增长速率指数”,能否达到≤250 W/S是关键。“燃烧增长速率指数”是欧盟制定的检测国际标准项目,是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能否真正达标的必检标准,它的科学技术要求很高。据我们掌握的信息,目前国内企业送检试样产品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一般只能在300―900 W/S之间的短板徘徊,达不到≤250 W/S标准的是属于不合格的保温材料;
(3)查阅检验报告结论,是否写有达到难燃B1级的结论;
(4)查阅检验报告备注栏中的产品说明,有否“试样受火面为任意一面”的说明,如有这段文字表述,表明该材料是按国家颁布的新国标要求提供的匀质芯材检测。如果没有这段文字表述,而是注明“采用硅酸钙板(或砂桨等无机材料)为所送试样的背板”等字样,说明该材料是有机材料与无机材料复合的夹芯材料。如果它即使通过难燃B1级的检测报告,也不能轻易认同是合格保温材料,这是因为复合材料的芯材还没有被检测。新出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设计选用复合材料,还必须按国际惯例增加对复合板内的芯材检测是否达标。现悉,国内相当多的这种所谓难燃B1级复合材料的芯材是易燃B3级和可燃B2级材料,它仍是明令禁止或严格控制的淘汰产品,如果生产、设计、监理和承建单位允许这种不合格保温材料进入建筑工程,将承担后果的一切法律责任。
(5)查验送检保温材料的容重。检验保温材料的容重是验证材料合格与否的重要方法之一。保温材料容重是决定板材导热系数、强度、尺寸稳定性的重要指标。一般合格保温材料的容重每立方米是48到60公斤之间,但有的企业为抬高氧指数,大量添加无机料,大幅度抬高材料的容重,达到每立方米100公斤以上,严重破坏了保温材料的物理结构和保温性能,不仅失去保温功能,还陡增吸水、起壳、脱落等质量问题。如果容重太低也不行,它会变形、霉变。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示的新国标检测内容、项目已经十分清晰。现实问题是许多检测机构,往往出现同一的保温材料,在不同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内容和项目会南辕北辙,少数检测机关还出具假报告,都说是合格材料,令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和执法部门难以取舍。不管怎样,应以国家检测中心的检测要求和内容项目为准。为此,公安部、住建部已经明确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执法检测,不得对规范条文进行随意解读,不得选择性执行规范,不得采取任何变通方式逃避执行适用的规范,更不得违反规范,如果检测单位不按新国标要求检测,将承担法律责任和终身责任。
新国标难燃B1级聚氨酯保温材料关键技术要素
新国标难燃B1级保温材料是专指“墙面保温材料泡沫塑料”,即是匀质的芯材必须达到难燃B1级,不是两面涂上无机掺杂的复合材料。如果是无机有机复合材料,其芯材也必须经新国标检测达标才能称合格材料。而今不少无机有机复合材料恰恰是隐瞒了芯材易燃B3级或严格限止使用的可燃B2级问题,如果这种有严重火灾隐患的材料允许合法应用,我国建筑将永无宁日。
以下是以聚氨酯裸板保温材料泡沫塑料技术数据关键技术要素:
新国标的第4章《燃烧性能等级》、第5章《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第6.1章《燃烧性能等级标识》为强制执行标准,其中建筑材料“墙面保温材料泡沫塑料”的核心技术要素是以“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GRA)W/S)、600s内总热释放量(THR600S),M)”等9个高科技测验项目进行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同时还要满足B1級氧指数值OI≥30%;(B2級氧指数值OI≥26%)。
为什么新国标要强调要以“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GRA)W/S)、600s内总热释放量(THR600S),M)”等数据来测试鉴定,这是因为保温材料防火安全性仅从燃烧性能来判别其能否达到难燃B1级还不够,还要在真实火灾中进一步考察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此称为“火灾性能”。
以聚氨酯为例,聚氨酯是热固性有机保温材料,遇火会有碳化层保护。但是聚氨酯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停留在易燃B3或可燃B2级的水平,它的碳化层功能仍然无法抵御高温攻击,仍然会燃烧。聚氨酯只有通过新国标B1级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GRA)W/S)的≤250 W/S要求才能达标,而目前国内企业一般只能在300―900 W/S之间徘徊,达不到新国标。
如今,通过 “杂化鍵”反应研制的纳米改性聚氨酯保温泡沫塑料,在新国标“燃烧增长速率指数等技术检测中可达到≤250 W/S要求,此类产品具有保温隔热、反射隔热和抗辐射隔热三重功能,同时一旦遇高温火攻击时,材料表面瞬间形成高强度的碳化保护层,保护墙体保温材料不被烧蚀、烧穿,阻遏烟毒气体释放。
当前安检工作只以氧指数为标准检验是盲区,它会给造假留有空间,这是因为在易燃可燃材料两面粘上无机材料或大量添加无机材料,就能拔高氧指数值,可轻易地通过安检,给隐匿易燃可燃问题的企业开启方便之门。其实这种材料早在2010年已被公安部消防局明令禁止,指出“有机材料与无机材料复合的夹芯材料(简称有机无机复合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决定取缔”,现又死灰复燃,换上了新的包装,照样能通过安检过关。
有机无机复合材料按废除的1997版标准检测可测定为不燃A级,在新国标的检测中,它也可以建筑材料制品的名义检测,也可获B1级报告。然而在2015年5月1日正式强制执行的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范明确建筑设计部门必须以保温材料(芯材)燃烧性能级别设计,而不是以复合的制品来设计,如果设计部门仍以复合材料为防火设计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这也是安检部门必备的专业监督知识。现在有些企业已开始从误区走出来,重视芯材难燃B1级保温材料的研究,即使双面是不燃A级钢板的彩钢板,保温的芯材也要选用难燃B1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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