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薪制”可以有,但薪酬规则不能进暗箱
2024-04-03 09:28 | 来源:未知 | 作者:bj责任编辑
“前几天,刚刚和公司领导确定换部门,谈好了转岗职级和薪资待遇。”前不久,在上海一家互联网公司任职的李晨(化名)告诉记者,要让这场转岗谈判达到预期,提前了解同行业或同职级同事的工资水平是关键。然而受制于公司对职工薪酬保密的规定,李晨的准备工作只能“偷偷进行”。近年来,“禁止职工交流个人薪资信息”等“密薪制”规定被许多企业写进管理制度,甚至部分内容直接在劳动合同中有所体现。(见4月1日《工人日报》)
如今,实行“密薪制”是一些企业的普遍做法,这一制度引发的相关新闻屡屡见诸媒体,2023年4月,一则“员工给前同事透露工资遭开除”的消息还冲上了热搜。
用人单位为何青睐“密薪制”?一方面,可以避免员工之间攀比薪酬,从而减少恶性竞争或排挤,防止员工因心态失衡而跳槽,有助于维护用工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在一些企业看来,核心技术岗位、难以量化考核的岗位的薪酬,应与个人能力、工作业绩、加班情况乃至人脉资源所产生的价值挂钩,实行“密薪制”有助于让职场新人享受到比“老人”还高的工资待遇,更好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广大员工又是如何看待“密薪制”的?少数人认为薪酬属个人隐私,用人单位不公开甚至规定不能相互打听薪酬,是保护个人隐私。更多人则认为,“密薪制”可能隐藏着分配不公,比如同工不同酬——新员工议价能力强、比老员工薪酬高出不少;又如,给谁加薪、加薪多少的决策权在各部门领导手中,“密薪制”容易成为拉帮结派、维系小圈子的筹码。此外,“密薪制”不利于员工在岗位调整时找到自身定位、明确个体价值和上升空间,以便在薪资谈判时心中有数地与用人单位开展沟通协商。
可见,“密薪制”方便了用人单位的管理与发展,但对员工来说,却可能意味着信息不对称、被剥夺了劳动报酬知情权。用人单位满足职工的薪酬知情权,是应让员工知晓同工是否同酬。即便无法完全同工同酬,也应让员工知道差距所在以及自身薪酬在组织中的相对位置。
有律师介绍,现行法律对薪酬保密制度没有明确规定,也未限制将薪酬保密作为劳动合同条款,故“密薪制”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尽管如此,薪酬保密制度也必须遵循合理性、科学性、完整性等原则,一者,是否实行“密薪制”,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表决作用;二者,要管好“密薪制”,即便实施这一制度,也只能是数额保密,薪酬规则理当公开;三者,“密薪制”不能滥用,企业若以所谓的“泄密”为由开除员工,则涉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年轻人“整顿职场”,越来越多人认为探索公开合理的薪资披露体系是符合发展趋势的。说到底,减少人员流失的关键,恐怕不在薪酬保密,而在于薪酬等级、结构、标准的公开、透明。让员工明明白白赚钱,劳动关系才能更加和谐,个人职业和单位事业才有望实现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