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要给第三方测评把好“质量关”
2024-03-15 09:54 | 来源:未知 | 作者:bj责任编辑

  江苏省消保委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三方测评工作指南》团体标准有关情况。该标准由江苏省消保委联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省标准化协会等单位起草,经过专家多轮研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流程,于去年年底正式发布,今年1月15日起实施。

 
  近年来,一些第三方测评看似是在为消费者把“质量关”,实际上却帮了倒忙。最典型的问题是,对同一商品,一个测评机构给出了好评,另一个测评机构给出了差评,或者某机构前一天给出差评,后一天又给出好评。在混乱的第三方测评市场中,消费者该如何判断,又该如何选择?
 
  第三方测评失信、失准、失真、失序的背后,是测评丧失中立立场、主观随意性强以及测评操作不专业、不规范、不严格、不统一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又指向了测评标准的缺失。
 
  没有标准就没有规矩。没有统一的监督制约机制,某些测评机构就有了自由发挥、闪转腾挪的空间,很容易出于各种目的自定标准,自选程序,自玩套路,自出结果,自说自话,甚至乱说话、说假话。同时,一些机构的测评过程也可能非常粗糙,缺乏科学性、专业性,导致测评质量难以保障。
 
  江苏省消保委牵头制定《第三方测评工作指南》团体标准,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和调查发现的问题,从测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测评方法、测评程序、结果发布等方面给第三方测评套上“笼头”,填补了第三方测评的标准空白,给第三方测评提供了依据和指南,也给监管部门提供了一把“尺子”,有助于约束规范第三方测评行为,提升第三方测评的质量和可信度。
 
  该标准提出,第三方测评的组织开展方,应是非同业竞争方或非利益相关方,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对测评对象进行采样、送检、测评及结果发布的单位或组织。依据个人主观感受得出的服务类测评结果需以显著方式提醒或告知消费者。测评信息发布平台要以显著方式对具有商业推广性质的测评作“广告”字样标注。这些措施能够增强第三方测评的中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保障消费者对主观测评的知情权,有效遏制恣意测评、商测一体、以商养测、以测助商等乱象。
 
  测评程序公正是测评结果公正的必要前提。根据该标准,对于实体商品的测评,需按照测评前准备、采样送检、实施测评、形成报告、发布宣传、样品留存流程有序推进;对于服务测评,需根据社会一般人的认知和接受度确定测评指标,且关键测评过程譬如容易引起争议、结果难以复现的过程,应进行记录留存。测评程序更严谨、更规范、更科学,对测评结果形成了更强的监督制约。
 
  该标准还要求,若涉及商品或服务质量合格与否等结果性判定,应当移送至具备国家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由专业检测机构按照规范流程检测,就堵住了某些人使用“张冠李戴”的产品送检、制作虚假检测报告等漏洞,给第三方测评的准确性、权威性加了一道保险。
 
  第三方测评是消费生态的一部分,是消费监督的重要方式。给第三方测评设标准、立规矩,能够优化第三方测评行业生态,推动第三方测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期待全国层面在江苏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第三方测评标准,引领更多电商平台、第三方测评机构和相关商家适用测评标准,从而帮更多消费者擦亮眼睛、“货比三家”。